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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包装纸须获“QS”认证
编缉:  日期: 2011-12-30  点击率:369

为保证食品用纸包装、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制度有效实施,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国家质检总局5月27日发布公告: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得食品用纸包装、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。没有取得QS的生产企业,一律依法取缔。以后消费者购买食品时,不仅要留意该食品包装上是否印有QS标志,还要留意该食品的纸包装或纸容器上是否印有QS标志,“双保险”以确保吃得放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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